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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冠控股须予披露交易有关神生胶原之项目投资协议

2010-02-01 18:31:00

协议

兹提述招股章程。於二零零九年四月十五日,本公司间接非全资附属公司梧州神冠与万秀政府订立协议,据此,梧州神冠同意投资人民币380,000,000元,於梧州市万秀区城东镇思扶冲之新生产基地进行建议投资、建设及营运。

上市规则之影响

根据梧州神冠之未经审核管理账目,於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土地补偿及相关申请之总开支约为人民币14,871,000元,而垫款则约为人民币16,163,000元。由於土地补偿及相关申请以及垫款各自之适用百分比率均低於5%,惟根据上市规则第14.22条计算之两者总和则超过5%但低於25%,故根据上市规则第14.08条,土地补偿及相关申请以及垫款构成本公司之须予披露交易,须遵守上市规则第14章之公告规定,惟获豁免遵守股东批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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兹提述招股章程。诚如招股章程所披露,於二零零九年四月十五日,本公司间接非全资附属公司梧州神冠与万秀政府订立协议,据此,梧州神冠同意投资人民币380,000,000元,於梧州市万秀区城东镇思扶冲之新生产基地进行建议投资、建设及营运。

协议

日期:

二零零九年四月十五日

订约各方:

(a) 梧州神冠,本公司拥有97%权益之附属公司;及

(b) 万秀政府。

董事经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後确认,就彼等所深知、全悉及确信,万秀政府为独立於本公司及其关连人士之第三方。

协议之主要条款

根据协议,梧州神冠同意成立一间项目公司神生胶原,以於梧州市万秀区城东镇思扶冲一个占地约556亩之新生产基地进行建议投资、建设及营运,总投资为人民币380,000,000 元。

将会用作兴建新生产基地之土地将会按照中国相关法律及法规由梧州市国土资源局转让予神生胶原。

梧州神冠须负责(其中包括):

(1) 在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前,有关徵用土地之补偿以及各项申请及审批手续之一切开支及费用,包括所有由此产生之税项;及

(2) 就新项目之兴建、设备购置及生产进行之投资及管理。万秀政府须负责(其中包括):

(1) 协助梧州神冠及神生胶原取得新项目项下及与其有关之执照,并协助完成所需申请及审批手续、缴税、规划及建筑工程;

(2) 於完成徵地後进行地盘平整工程;

(3) 就新项目兴建供电设施;及

(4) 就新项目兴建供水设施。

有关地盘平整工程以及就新项目兴建供电设施及供水设施之开支由万秀政府承担。梧州神冠将向万秀政府垫付相等於有关开支总额之款项。万秀政府将於新项目投产後一年内偿还垫款。

开支及费用

根据梧州神冠之未经审核管理账目,於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土地补偿及相关申请之总开支约为人民币14,871,000元,垫款则约为人民币16,163,000元。

有关土地补偿及相关申请以及垫款之开支均以本集团内部资源拨付。

订立协议之原因

诚如招股章程所披露,本公司拟於梧州购买新地皮扩充本集团之产能,从而满足市场对本集团产品持续增长之需求、巩固本集团竞争优势及达致规模经济效益。协议已於本公司股份在联交所上市前订立,其主要条款已於招股章程披露。

董事(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认为,协议项下交易乃於本集团日常及一般业务过程中按一般商业条款进行,协议之条款属公平合理,且符合本公司及其股东整体利益。

有关本集团之资料

本公司为一家投资控股公司。梧州神冠为本公司主要营运附属公司,主要於中国从事制造及销售食用胶原蛋白肠衣产品。

上市规则之影响

根据梧州神冠之未经审核管理账目,於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土地补偿及相关申请之总开支约为人民币14,871,000元,而垫款则约为人民币16,163,000元。由於土地补偿及相关申请以及垫款各自之适用百分比率均低於5%,惟根据上市规则第14.22条计算之两者总和则超过5%但低於25%,故根据上市规则第14.08条,土地补偿及相关申请以及垫款构成本公司之须予披露交易,须遵守上市规则第14章之公告规定,惟获豁免遵守股东批准规定。

其他资料

於本公布日期,本集团尚未就协议项下拟进行之收购新地皮之土地使用权订立任何正式买卖协议。本公司将遵守适用上市规则就协议之进度作正式公布。

释义

「垫款」 指 梧州神冠就协议项下新计划之地盘平整工程及兴建供电设施及供水设施之开支向万秀政府所作垫款

「协议」 指 梧州神冠与万秀政府就神生胶原所订立日期为二零零九年四月十五日之项目投资协议

「董事会」 指 董事会

「本公司」 指 神冠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其股份於联交所上市

「董事」 指 本公司董事

「本集团」 指 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土地补偿及相关申请」 指 协议所载有关徵用土地之补偿以及各项申请及审批手续之一切开支及费用,包括所有由此产生之税项

「上市规则」 指 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

「中国」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

「招股章程」 指 本公司日期为二零零九年九月三十日之招股章程

「人民币」 指 中国法定货币人民币

「神生胶原」 指 梧州市神生胶原制品有限公司,於二零零九年四月二十九日在中国成立之有限公司,为本公司非全资附属公司

「联交所」 指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万秀政府」 指 梧州市万秀区人民政府

「梧州」 指 中国广西省梧州市

「梧州神冠」 指 梧州神冠蛋白肠衣有限公司,於中国成立之中外合资企业,其注册资本由本公司拥有97%,并为本公司之非全资附属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