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利警告
本公佈乃神冠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的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作出。
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谨此知会本公司股东(「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根据本公司对本集团最近期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及本公司现时可得资料作出的初步评估,预期本集团于截至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本期间」)录得本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约人民币2,000,000元至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约人民币5,000,000元,截至二零二二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前期间」)则录得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约人民币13,500,000元。
董事会认为,对本期间业绩不利的主要因素为本集团为研发新产品及扩大生产能力而进行大规模的产品试制和设备改造所造成。在设备改造完成后,生产能力得以提升约25至30%,而生产线需进行试产以测试质量成效,而试产所耗用的原材料、辅料及能源均比正常生产高,进而推高平均生产单位成本。加上原材料、辅料及能源价格仍然高企,各项因素均导致生产单位成本比前期间明显增加。然而,部分影响已由销售量及产品平均售价上升所抵销。
本期间内,本集团完善了替代天然肠衣的产品和大中口径肠衣产品的生产标准,提升产品质量,将高质量的产品比例提升,逐步满足肉类灌肠行业调整产品结构的需要。此外,本集团在扩大肠衣生产能力的同时,对设备再造推进自动化和标准化,包括生产线、设备及零部件等标准化的技术改造,将有利于标准化管理,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和设备维修成本等。
本公佈所载资料乃基于董事会对本集团于本期间的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所作的初步评估,而非经本公司核数师及本公司审核委员会审核或审阅的任何数字或资料,且可能于进一步审阅时作出调整。本公司正在落实本集团于本期间的中期综合业绩。有关本集团于本期间的财务表现的更多资料及其他详情将于二零二三年八月刊发的中期业绩公佈内公佈。
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