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谨此宣佈,其已于二零二二年三月二十九日举行的董事会会议上议决批准建议修订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的若干条文╱条款。建议修订须经股东于股东大会上以特别决议案的方式批准后,方可作实。
一份载有建议修订详尽资料的本公司通函将于适当时候寄发予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