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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关连交易延迟寄发通函

2020-11-09 00:00:00

兹提述神冠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零年十月十六日之公佈,内容有关(其中包括)(1)重续骏业买卖协议及中柏买卖协议;及(2)重续志冠框架协议(「该公佈」)。除文义另有界定外,本公佈所用词汇与该公佈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诚如该公佈所披露,一份载有(其中包括)(i)骏业买卖协议、中柏买卖协议及志冠框架协议之条款、其项下拟进行之交易及相应建议年度上限;(ii)独立董事委员会及独立财务顾问各自之意见函件;及(iii)召开股东特别大会通告详情之通函(「通函」)预期于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九日或之前寄发予股东。

由于本公司需要更多时间编制及落实若干资料以供载入通函,预期通函将于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二十七日或之前寄发予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