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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关连交易(1)重续供应框架协议(2)重续购买包装物料之框架协议(3)重续购买牛皮之框架协议

2020-10-16 00:00:00

持续关连交易

董事会欣然宣佈,于二零二零年十月十六日,本公司(a)与ExceltechFrozen、优良国际及ExceltechInternational订立Exceltech框架协议,据此,本集团同意向ExceltechFrozen、优良国际及ExceltechInternational供应产品,由二零二一年一月一日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为期三年;

(b)与梧州骏业订立骏业买卖协议,据此,梧州骏业同意向本集团供应包装物料,由二零二一年一月一日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为期三年;

(c)与梧州中柏订立中柏买卖协议,据此,梧州中柏同意向本集团供应包装物料,由二零二一年一月一日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为期三年;及

(d)与广西志冠订立志冠框架协议,据此,广西志冠同意向本集团供应及加工牛皮,由二零二一年一月一日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为期三年。

上市规则之涵义

非执行董事拿督斯里刘先生分别拥有ExceltechFrozen之80%、优良国际之100%及ExceltechInternational之80%。因此,ExceltechFrozen、优良国际及ExceltechInternational各自为拿督斯里刘先生之联繫人。梧州骏业及梧州中柏为周女士之联繫人,广西志冠由本公司执行董事兼控股股东之一周女士拥有51%。因此,根据上市规则,ExceltechFrozen、优良国际、ExceltechInternational、梧州骏业、梧州中柏及广西志冠各自为本公司之关连人士。因此,各协议项下拟进行之交易构成上市规则第14A章项下本公司之持续关连交易。

由于有关Exceltech框架协议之相应建议年度上限之适用百分比率(溢利比率除外)按年计少于5%,其项下拟进行之交易须遵守上市规则第14A章项下之申报及公佈规定,惟获豁免遵守独立股东批准规定。

由于有关骏业买卖协议及中柏买卖协议之相应建议年度上限总额之适用百分比率(溢利比率除外)按年计超过5%,骏业买卖协议及中柏买卖协议项下拟进行之交易须遵守上市规则第14A章项下之申报、公佈、年度审阅及独立股东批准规定。

由于有关志冠框架协议之相应建议年度上限之适用百分比率(溢利比率除外)按年计超过5%,志冠框架协议项下拟进行之交易须遵守上市规则第14A章项下之申报、公佈、年度审阅及独立股东批准规定。

一般资料

股东特别大会将予召开,以供独立股东考虑并酌情批准(i)骏业买卖协议及中柏买卖协议、其项下拟进行之交易及相应建议年度上限及(ii)志冠框架协议、其项下拟进行之交易及相应建议年度上限。周女士、沙俊奇先生及任何彼等各自之联繫人将就批准骏业买卖协议及中柏买卖协议、其项下拟进行之交易及相应建议年度上限之决议案于股东特别大会上放弃投票。所有股权持有人及任何彼等各自之联繫人将就批准志冠框架协议、其项下拟进行之交易及相应建议年度上限之决议案于股东特别大会上放弃投票。经董事所深知、全悉及确信,于本公佈日期,概无其他股东须根据上市规则第14A.36条就批准骏业买卖协议、中柏买卖协议及志冠框架协议、其项下拟进行之交易及相应建议年度上限之决议案于股东特别大会上放弃投票。

由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之独立董事委员会已告成立,以就骏业买卖协议、中柏买卖协议及志冠框架协议之条款、其项下拟进行之交易及相应建议年度上限向独立股东提供意见。均富融资有限公司已获委任为独立财务顾问,以就此方面向独立董事委员会及独立股东提供意见。

载有(其中包括)(i)骏业买卖协议、中柏买卖协议及志冠框架协议之条款、其项下拟进行之交易及相应建议年度上限;(ii)独立董事委员会及独立财务顾问各自之意见函件;及(iii)召开股东特别大会通告详情之通函预期于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九日或之前寄发予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