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提述同程艺龙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八日的股东週年大会通告(「股东週年大会通告」)。除非本文另有所指,本公告所用词汇与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八日的股东週年大会通函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董事会谨此向股东澄清,于股东週年大会通告日期董事会的成员应如下:
执行董事
吴志祥(联席董事长)
马和平(首席执行官)
非执行董事
梁建章(联席董事长)
江浩
郑润明
Brent Richard Irvin
独立非执行董事
吴海兵
戴小京
韩玉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