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提述招股章程「合约安排」及「关连交易」两节,内容有关(其中包括)合约安排。董事会谨此宣佈,为增加苏州程艺的注册资本以响应中国银保监会的要求,于二零一九年三月十九日,有关各方(如下文详述)订立以下协议:
(1)苏州程艺贷款协议,据此,龙越天程WFOE同意分别向吴先生及马先生提供人民币20,400,000元及人民币19,600,000元的贷款,将仅用于向苏州程艺作出必要注资;及
(2)苏州程艺经修订及经重列股权独家购买权协议、苏州程艺经修订及经重列股份质押协议、苏州程艺经修订及经重列授权委托书及苏州程艺经修订及经重列不可撤回承诺,据此作出相应的行政变动,以反映苏州程艺的注册资本增加及苏州程艺贷款协议的订立。
上市规则的涵义
于苏州程艺补充安排生效后,苏州程艺的财务业绩将继续入账及合併入本集团账目,犹如其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执行董事吴先生及马先生为关连人士。因此,根据上市规则第十四A章,苏州程艺补充安排项下拟进行的交易构成本公司的持续关连交易。
由于苏州程艺补充安排源自现有可变利益实体架构(首次公开发售豁免条件之一所规定),苏州程艺补充安排的条款与现有可变利益实体架构的条款大体相同,苏州程艺贷款协议乃根据与有关北京艺龙的现有贷款协议的条款大体相同的条款订立,联交所已确认苏州程艺补充安排项下拟进行的交易获豁免严格遵守(i)上市规则第十四A章项下的独立股东批准规定及(ii)就苏州程艺补充安排项下交易设定年度上限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