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特别大会通告 兹通告同程旅行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及併表联属实体统称「本集团」)谨订于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二十八日(星期四)下午三时正假座中国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月亮湾路8号苏州福朋喜来登酒店2楼拙政会议室举行股东特别大会(「股东特别大会」),以考虑并酌情通过(在须修订或毋须修订的情况下)本公司下列决议案作为普通决议案。本股东特别大会通告并无明确界定的词汇与日期为二零二三年十二月十一日致本公司股东的通函(「通函」)所界定者具相同涵义。 作为普通决议案 1. 「动议 (i) 批准、追认及确认二零二三年腾讯支付服务框架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的交易(包括截至二零二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三个年度各年的建议年度上限); (ii) 授权任何一位董事代表本公司为或就二零二三年腾讯支付服务框架协议而签署、盖章、执行、完善、交付及作出其酌情认为必要或适宜或恰当的所有该等文件、契据、行动、事宜及事情,并在其酌情认为适宜及符合本公司利益的情况下,对二零二三年腾讯支付服务框架协议的条款作出及同意任何非重大性质的更改。」 2. 「动议 (i) 批准、追认及确认二零二三年Trip.com旅游资源供应框架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的交易(包括截至二零二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三个年度各年的建议年度上限); (ii) 授权任何一位董事代表本公司为或就二零二三年Trip.com旅游资源供应框架协议而签署、盖章、执行、完善、交付及作出其酌情认为必要或适宜或恰当的所有该等文件、契据、行动、事宜及事情,并在其酌情认为适宜及符合本公司利益的情况下,对二零二三年Trip.com旅游资源供应框架协议的条款作出及同意任何非重大性质的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