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二零一九年受限制股份单位计划发行新股份
兹提述(i)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一年十月二十一日的公告,内容有关(其中包括)董事会授出受限制股份单位以及(ii)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二年八月二十五日的公告,内容有关二零二二年八月发行新股份。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之词汇与前述授予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于二零二三年十月十一日,董事会决议根据本公司股东于二零二二年股东周年大会上授出的一般授权(据此可发行及配发最多448360806股股份)发行合共2639282股新股份,以根据二零一九年受限制股份单位计划向109名获奖励人士奖励合共2639282股奖励股份。本次发行的目的旨在表彰获奖励人士作出的贡献以及为本集团的持续经营及发展吸引并保留人才。发行该等股份毋须取得股东批准。除二零二三年七月发行新股份及本公告所述发行新股份外,截至本公告日期,概无根据前述的一般授权发行或配发任何新股份。根据二零一九年受限制股份单位计划,董事会将安排以本公司资源拨付新股份的认购股款1319.641美元(即股份面值乘以所发行股份数目)。受托人将以现金认购新股份,而该等新股份将于作出奖励时订明的指定归属条件获达成时无偿转让予获奖励人士。获奖励人士的奖励股份归属期相同。
受托人及全部109名获奖励人士以及彼等各自的最终实益拥有人(如有)为独立于本公司的第三方,且并非本公司的关连人士,彼等于授出奖励股份时亦非本集团的董事、最高行政人员或主要股东或彼等的任何联系人(定义见上市规则)。
本公司将向受托人发行及配发的新股份占本公司于本公告日期已发行股份约0.12%及配发后本公司经扩大已发行股份约0.12%。新股份在发行及缴足股款后,彼此之间及与配发新股份当时的已发行股份享有同等权益,并具有收取配发日期或之后宣派、作出或派付的一切股息及其他分派的权利。受托人不得就以信托方式持有的任何股份行使投票权。
本公司于紧接本公告日期前的12个月内概无通过任何股份发行进行任何集资活动。
本公司将向联交所上市委员会申请批准2639282股奖励股份的上市及买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