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提述网龙网络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五年八月三十一日的股东特别大会通告(「股东特别大会通告」),内容有关本公司於二零一五年九月十七日举行的股东特别大会,以批准收购事项。除另有指明者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股东特别大会通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诚如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七日的截至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中期业绩公告所述,本公司将於二零一五年九月十五日(星期二)至二零一五年九月十七日(星期四)(包括首尾两日)暂停办理股东登记。为合资格获得截至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中期股息,所有股份过户文件连同相关股票必须不迟於二零一五年九月十四日(星期一)下午四时三十分送交本公司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22楼。
因此,董事会谨此澄清股东特别大会通告附注(6)所载的递交转让文据截止时间如下:
「为确保股东有权出席股东特别大会及於会上投票,股东必须将其妥为盖印的转让文据连同相关股票在不迟於二零一五年九月十四日(星期一)下午四时三十分送交本公司的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22楼)进行相关过户登记。」
除以上披露者外,股东特别大会通告所载的所有资料及内容维持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