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网龙内幕消息-对PROMETHEAN WORLD PLC(「PROMETHEAN」)的潜在要约-澄清声明

2015-06-17 20:21:00

继今日发布有关Promethean的潜在要约之公告(「回应公布」),网龙网络有限公司(「本公司」)与英国并购委员会(UK Panel on Takeovers and Mergers)(「并购委员会」)商讨後谨此作出澄清声明,以遵守守则的要求。

本公司於回应公布提到「此乃本公司於二零一五年六月九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发出的公布中所述的提议,即本公司正与第三方(教育领域的跨国公司)就上限大约为130,000,000美元的潜在收购(「潜在收购」)展开初步磋商」。为免生疑问,本公司确认,本声明并不旨在成为守则第2.5(a)(ii)条或第32.2条的「不再增加」(「no increase」)声明(即并非价格敲定或潜在收购条款声明),且并购委员会执行人员已确认,且Promethean已表示同意,本声明不应视作价格敲定或潜在收购条款声明。

两家公司之间的商讨仍在持续,故尚不确定会否提出任何要约,也不确定提出任何要约的条款。

股东及有意投资者应注意,潜在收购未必会进行,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其他资料

本公布不旨在,且并不构成根据本公布或其他资料购买、以其他方式取得、认购、出售或以其他方式处置任何证券的要约或构成任何有关要约的一部分,或构成有关要约的邀请或招揽。

在英国以外的司法权区派发本公布或会受到法律限制,因此,携有本公布的人士应提醒自身留意有关限制并遵守有关规定。未有遵守该等限制或会构成违反任何该等司法权区的证券法。

守则的披露规定

根据守则第8.3(a)条,於受要约人公司或任何名义要约人(即已公告其仅以或很可能仅以现金提出要约的要约人以外的要约人)的任何类别相关证券中拥有1%或以上权益的任何人士,必须於要约期间开始後及(如於较後时间)首先确定任何名义要约人的公告刊发後,作出开市持仓披露。开市持仓披露必须载有该等人士於(i)受要约人公司及(ii)任何名义要约人任何相关证券中的权益及淡仓以及认购权的详情。第8.3(a)条适用人士必须於不迟於要约期间开始後第10个营业日下午三时三十分(伦敦时间)及(如适用)不迟於首先确定名义要约人的公告刊发後第10个营业日下午三时三十分(伦敦时间),作出开市持仓披露。於作出开市持仓披露限期前买卖受要约人公司或名义要约人相关证券的有关人士则必须作出交易披露。

根据守则第8.3(b)条,於或将於受要约人公司或任何名义要约人的任何类别相关证券中拥有1%或以上权益的任何人士,倘买卖受要约人公司或任何名义要约人的任何相关证券,必须作出交易披露。交易披露必须载有有关的买卖以及该等人士於(i)受要约人公司及(ii)任何名义要约人任何相关证券中的权益及淡仓以及认购权的详情,惟先前已根据第8条予以披露的详情则除外。第8.3(b)条适用人士必须於不迟於有关买卖日期後的营业日下午三时三十分(伦敦时间)作出交易披露。

倘两名或以上人士根据正式或非正式的协议或理解就收购或控制受要约人公司或任何名义要约人相关证券权益一致行动,则就第8.3条而言,彼等将被视为单一人士。

受要约人公司及任何要约人亦须作出开市持仓披露,且受要约人公司、任何要约人及与之一致行动的任何人士(见第8.1条、第8.2条及第8.4条)亦须作出交易披露。

关於须就其相关证券作出开市持仓披露及交易披露的受要约人及要约人公司的详情,可於并购委员会网站(www.thetakeoverpanel.org.uk)的披露表格查阅,其中包括已发行相关证券数目、要约期间开始时间以及首先确定要约人的时间等详情。如 阁下对於是否需要作出开市持仓披露或交易披露存疑,请致电+44(0)20 7638 0129与并购委员会的市场监察单位(Market Surveillance Unit)联络。

VSA Capital

VSA Capital Limited,在英国获金融市场行为监管局认可并受其监管,就有关要约及本公布的事宜专门代表网龙网络有限公司(而非任何其他人士)行事,且不负责向网龙网络有限公司以外的任何其他人士提供向其客户提供的保障,亦不负责提供有关要约或本公布或本公布所述任何事宜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