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三年八月十四日的公布(「该公布」)及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三年九月十一日的通函(「该通函」),内容有关透过合并出售91无?的非常重大交易及关连交易。除另有界定者外,本公布所用词汇与该公布及该通函内所赋予者具有相同涵义。
董事会欣然宣布所有适用先决条件已获达成,而完成已於二零一三年十月一日落实。於生效时间(即合并生效的日期),本公司将不再持有91无?集团的任何权益而91无?集团旗下各成员公司将不再为本公司的附属公司。本公司将於生效时间後另行刊发公布。
此外,91无?集团须按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三年七月十五日的公布所述,於完成後随即停止建议上市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