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乃就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之要求而刊发。
网龙网络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获悉本公司股份之价格及成交量於二零一三年四月九日上升。经作出在相关情况下有关本公司之合理查询後,董事会确认其并不知悉导致有关股价及成交量变动之任何理由,或任何必须公告以避免本公司证券出现虚假市场之资料,或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须予披露之任何内幕资料。
本公告承公司命刊发。董事会各董事就本公告是否准确个别及共同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