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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龙澄清公告

2013-01-17 12:09:00

兹提述网龙网络有限公司 (「本公司」)於二零一三年一月十六日在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网站刊登之公告(「公告」)。除另有界定外,本公告所用之词汇与该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本董事会谨此更正,二零一三年一月十六日向承授人授予的购股权每股行使价为11.164港元,而不是公布所述下舍入的11.16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