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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租赁协议有关的关连交易

2024-04-24 00:00:00

租赁协议

于二零二四年四月二十四日,福建网龙(租户)与福州851(业主)就文娱中心的租约订立2024年文娱中心租赁协议,为期三年。

上市规则项下之涵义

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本集团将于其综合财务状况表中确认根据2024年文娱中心租赁协议租赁物业的使用权资产。因此,就上市规则而言,2024年文娱中心租赁协议项下的交易将被视为本集团收购资产。

福州851由本公司控股股东DJM Holding Ltd.全资拥有,而DJM Holding Ltd.则由执行董事刘德建全资拥有。因此,根据上市规则,福州851为本公司关连人士。2024年文娱中心租赁协议所涉交易根据上市规则第十四A章构成本公司的关连交易。

根据上市规则第14A.81及14A.82条,由于2024年文娱中心租赁协议项下拟进行的交易及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四年一月十九日的公告所订明的关连交易乃与同一方于12个月期间内订立或完成,该等交易应汇总并视为一项交易,且应使用合计交易的总数计算适用百分比率。

由于本集团就合计交易将予确认的使用权资产估值所涉及的一项或多项适用百分比率超过0.1%但低于5%,故订立2024年文娱中心租赁协议或合计交易仅须遵守上市规则第十四A章的申报、公告及年度审核规定,而获豁免遵守独立股东批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