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协议福建网龙与福州851于二零二一年一月十九日订立有关新851大楼之现有租赁协议将于二零二四年一月二十一日届满。二零二四年一月十九日,福建网龙(租户)与福州851(业主)订立(i)新851大楼租赁协议以更新现有租赁协议,为期三年,及(ii)有关振华大厦租赁的振华大厦租赁协议,为期三年。 上市规则项下之涵义 福州851由本公司控股股东DJM Holding Ltd.全资拥有,而DJM Holding Ltd.则由执行董事刘德建全资拥有。因此,根据上市规则,福州851为本公司关连人士。租赁协议所涉交易根据上市规则第十四A章构成本公司的关连交易。 由于本集团就租赁协议将予确认的使用权资产估值所涉及的一项或多项适用百 分比率超过0.1%但低于5%,故订立租赁协议仅须遵守上市规则第十四A章的申报、公告及年度审核规定,而获豁免遵守独立股东批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