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a Shuifa Singyes Energy Holdings Limited 750 盈利警告 本公告乃中国水发兴业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为「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条及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第XIVA部之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而作出。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通知本公司股东(「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根据董事会对本集团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最新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之初步审阅(并未经独立核数师及╱或本公司审核委员会审阅或审核)及经考虑董事会目前可取得之资料,本集团预计将录得年内综合净溢利约人民币10.7百万元,而截至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综合净溢利则为约人民币21.1百万元(经重列前)。 董事会认为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溢利减少主要由于整体营商环境仍在缓慢复苏,导致若干客户的贸易应收款项逾期收回,因此本集团拟对本年度贸易应收款项计提减值亏损。 由于本公司仍在落实本集团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未经审核综合业绩,因此载于本公告之资料仅基于董事会目前可取得之资料及董事会对本集团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最新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之初步审阅,且并未经独立核数师及╱或本公司审核委员会审阅或审核。 本集团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实际财务业绩可能与本公告所披露者有所不同。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务请仔细阅读本公司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业绩公告,该公告预计将根据上市规则规定于二零二三年三月二十八日刊发。 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