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利警告 本公告乃中国水发兴业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为「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条及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第XIVA部之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而作出。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通知本公司股东(「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根据董事会对本集团截至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之最新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之初步审阅(并未经独立核数师及╱或本公司审核委员会审阅或审核)及经考虑董事会目前可取得之资料,本集团预计将录得综合税前利润介乎人民币4000万元至人民币5000万元,而截至二零二二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之综合税前利润则为约人民币2.16亿元(经调整后)。 董事会认为截至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之综合税前利润减少主要由于整体营商 环境仍未完全恢复,部份项目延期导致收入及毛利下跌。如环比本集团2022年下半年之综合税前亏损约人民币1.68亿元,本集团2023年上半年财务表现有明显改善。 由于本公司仍在落实本集团截至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之未经审核综合业绩,因此载于本公告之资料仅基于董事会目前可取得之资料及董事会对本集团截至二零二三 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之最新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之初步审阅,且并未经独立核数师及╱或本公司审核委员会审阅或审核。 本集团截至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之实际财务业绩可能与本公告所披露者有所不同。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务请仔细阅读本公司截至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之业绩公告,该公告预计将根据上市规则规定于二零二三年八月二十九日刊发。 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