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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任主席及执行董事

2023-04-27 00:00:00

中国水发兴业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欣然宣布,王东凯先生(「王先生」)已获委任为本公司执行董事、董事会主席、本公司薪酬委员会成员及本公司 提名委员会主席,自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起生效(「该委任」)。 王先生之履历详情如下: 王东凯先生,48岁,二零二三年三月起任水发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自二零二二年一月至二零二三年三月担任山东产权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自二零二零年三月至二零二二年一月,担任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自二零一七年一月至二零二零年三月,担任山东国惠投资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王先生拥有山东财经大学公共管理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资格,在企业管理方面拥有20多年的经验。 根据本公司与王先生订立的服务合约,其任期为自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起三年,且须根据本公司组织章程细则于本公司股东周年大会上轮值告退及重选,至少每三年一次。王先生将不在本公司获取任何薪酬。 - 1 -于本公告日期,除上文所披露者外,王先生(i)并无于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担任任何其他职位;(ii)于三年内并无于其证券在香港或海外任何证券市场上市的任何其他公众公司担任任何其他董事职务;(iii)与本公司任何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主要或控股股东(定义见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概无任何关系;(iv)并无拥有本公 司股份或相关股份的任何权益(定义见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概无有关该委任的资料须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2)(2)(h)至(v)条予以披露,并无其他有关该委任的事项需提请本公司股东垂注。 董事会谨借此机会对王先生加入董事会表示最热烈的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