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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任独立非执行董事 及 董事委员会成员变动

2020-07-16 00:00:00

森信纸业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董事会(「董事会」,及各自为一名「董事」)宣佈,自二零二零年七月十六日起,蔡伟康先生(「蔡先生」)已获委任为本公司之独立非执行董事、审核委员会(「审核委员会」)主席以及薪酬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各自之成员。

蔡先生之履历详情载列如下:

蔡伟康先生,62岁,于一九八二年在英国曼彻斯特维多利亚大学取得金融学位(金融及会计)。蔡先生为(i)香港会计师公会;(ii)英格兰及威尔斯特许会计师公会;(iii)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及(iv)香港税务学会之会员。蔡先生目前持有香港会计师公会执业证书。

蔡先生自一九八三年一月起加入香港普华会计师事务所(现称为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并于一九九二年七月离职,最后担任职位为经理。彼其后分别自一九九二年七月至一九九九年六月、一九九九年七月至二零零三年十二月及二零零四年一月至二零一二年八月担任DCHMSC(China)Limited、NHKDistributionCompanyLimited及PorscheCentreHangzhou之总经理。彼随后自二零一二年九月至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加入PrincessYachtSouthernChinaLimited,担任行政总裁,并其后自二零一二年十二月至二零一七年八月担任NHKDistributionCompanyLimited之NHKYachtServices分部总监。蔡先生随后自二零一七年九月至二零一八年一月加入北京极光星徽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彼自二零零三年起重新加入NHKDistributionCompanyLimited,目前担任其董事。

本公司已经与蔡先生订立委任函,自二零二零年七月十六日起生效。蔡先生有权收取董事袍金每月20,000港元,乃经董事会考虑多项因素后而釐定,包括其经验、职务及职责以及当前市况。本公司亦可能按照其对本公司事务投放之时间、工作及专业知识而向蔡先生支付经董事会釐定之额外袍金。蔡先生之任期为期三年,自二零二零年七月十六日起生效,并将自动进一步重续三年。委任函之任何一方均可给予另一方三个月之事先书面通知终止委任。蔡先生将任职至其获委任后之下届本公司股东週年大会为止,并须根据本公司之公司细则于本公司股东週年大会上轮值退任及膺选连任。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于本公告日期,蔡先生(i)并无于本公司及本集团其他成员公司担任任何职位;(ii)于过去三年内并无在证券于香港或海外任何证券市场上市之公众公司担任任何其他董事职务;(iii)并无持有任何其他主要任命及专业资格;(iv)与本公司任何董事、高级管理层或主要或控股股东并无任何其他关係;及(v)概无于本公司股份中拥有任何权益(定义见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概无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51(2)(h)至(v)条之任何规定须予披露之其他资料,亦无有关委任蔡先生为独立非执行董事之其他事宜需要本公司股东垂注。董事会谨此欢迎蔡先生加入董事会。本公司正致力物色其他合适独立非执行董事人选,以在切实可行情况下尽快填补余下的空缺。本公司将于切实可行情况下尽快就替代人选作出进一步公告。本公司股份已自二零二零年七月二日上午九时正于联交所暂停买卖,以待本公司刊发与截至二零二零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经审核年度业绩有关之公告。本公司将于适当时候作出进一步公告,以向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提供进一步更新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