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提述日期为二零一三年七月二十六日之森信纸业集团有限公司公告(「该公告」)及采纳於该公告所用词汇,该公告内容乃有关(其中包括)於新总协议项下之建议持续关连交易。
诚如该公告所披露,载有以下各项详情之通函预期将於二零一三年八月十六日或之前寄发予股东:(i)新总协议、其项下之交易及相关上限;(ii)独立董事委员会及独立财务顾问分别发出之函件;及(iii)召开股东特别大会之通告。由於需要更多时间拟定通函之内容,通函之寄发日期将延後至二零一三年八月三十日或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