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由森信纸业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2)(a)条及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第XIVA部之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刊发。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通知本公司股东(「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根据本公司管理层目前可得资料及本集团截至二零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二零二二财年」)之最新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管理账目」)的初步审阅及评估,本集团预期于二零二二财年录得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介乎约2,400百万港元至2,600百万港元,而截至二零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则为本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约3,769百万港元。
预期于二零二二财年由本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转为溢利乃主要由于(i)本公司与计划债权人订立之安排计划产生的本集团已终止经营业务之若干附属公司终止综合入账、出售及取消注册以及解除各财务担保债务之重大一次性净收益;(ii)于二零二二财年将本公司一间终止综合入账造纸附属公司重新综合入账之一次性收益;及(iii)本集团来自纸品制造业务之收益及经营溢利增加。本集团债务重组及本公司一间终止综合入账造纸附属公司重新综合入账之详情于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通函内披露。
由于本公司仍在落实其二零二二财年之年度业绩,于本公告日期,本公告所载资料仅基于对管理账目作出的初步审阅及评估以及其他目前可得资料,其未经本公司核数师审阅、确认或审核,亦未经本公司审核委员会审阅,并可能因进一步审阅而有所调整。根据上市规则,本集团二零二二财年之经审核年度业绩目前订于二零二二年六月二十一日公佈。
股东及本公司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