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乃由森信纸业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24A条作出。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零年七月二日、二零二零年七月十四日、二零二零年七月十六日、二零二零年七月十七日、二零二零年七月二十日、二零二零年七月二十二日、二零二零年七月二十三日、二零二零年七月二十六日、二零二零年七月二十九日、二零二零年八月十日、二零二零年八月十四日、二零二零年八月十八日及二零二零年九月十七日之公告(「该等公告」)。除非另有说明者,本公告所用词汇具有该等公告所界定之相同涵义。
兹亦提述上市规则项下除牌架构之修订(于二零一八年八月一日生效)。
复牌进度之更新资料
诚如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零年七月二十三日之公告所披露,联交所已对本公司施加若干复牌指引。根据上市规则第13.24A条,董事会谨此向股东及本公司潜在投资者提供本公司于本公告日期就达成复牌指引所进行之工作状况及进展之最新发展之更新资料如下:
a)对审核事宜进行适当的独立调查—本公司已作出日期为二零二零年九月十七日之公告,知会股东及投资者有关核数师所提出之尚待解决审核事宜。独立董事委员会已委任致同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独立调查人员」)对该等尚待解决审核事宜进行独立调查。独立调查人员一直进行实地工作。本公司将于适当时候作出相关公告。
b)刊发所有尚未刊发的财务资料—本集团截至二零二零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年度经审核业绩之编制、落实及刊发已经延迟,以待有关尚待解决审核事宜之独立调查结果。
业务更新资料
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主要从事纸品制造、销售及买卖纸品及包装纸、办公室消耗用品、快速消费品业务、物业开发及投资物业租赁。
诚如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零年八月十八日之公告所披露,森信香港(本公司间接全资附属公司,主要于香港从事纸品贸易)因其无力偿债而以债权人自愿清盘方式进行清盘。
本集团正物色机会重组其资产、业务及企业架构,从而改善其表现,并提升包括营运资金在内的资源运用效率。
潜在重组
董事会谨此向股东提供更新资料,本公司及共同临时清盘人正与本公司债权人积极沟通,并正识别及联繫潜在有意人士,藉以探索制订及建议重组本公司债务之选项。于本公告日期,概无订立任何具约束力之协议。本公司将于适当时候作出额外公告。
有关清盘呈请及香港高等法院认可委任共同临时清盘人之更新资料
于根据百慕达法院法令委任共同临时清盘人后,百慕达法院有关呈请聆讯之首个应讯日期已经定为二零二零年十月九日。
诚如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零年八月十四日之公告所披露,于二零二零年八月十三日,香港法院颁授法令(其中包括),只要本公司仍在百慕达进行临时清盘,则认可委任共同临时清盘人。
本公司将于适当时候就上述事宜作出进一步公告。
继续暂停买卖
本公司股份已自二零二零年七月二日上午九时正于联交所暂停买卖,并将继续暂停买卖,直至另行通告。本公司将于适当时候作出进一步公告,以知会其股东及公众人士最新发展。
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