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暂停股份过户登记之澄清公告 谨此提述恒都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二十日刊发之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全年业绩公告(「业绩公告」)。除另有界定者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业绩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含义。 本公司谨此澄清,为确保合资格出席二零二四年股东週年大会并于会上投票之权利,所有股份过户文件连同有关股票须于二零二四年五月十四日(星期二)下午四时正前送达本公司在香港之过户登记分处联合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本澄清公告乃业绩公告之补充,并应连业绩公告一併阅读。除上文所披露者外,于业绩公告内所载之所有资料均保持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