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是由恒大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10B条而作出。
以下附件是本公司依台湾相关证券法律的规定於2018年6月6日在台湾证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网页刊发的公告。
TDR 股利分派情形申报作业
公司代号:910708 公司简称:恒大健
经股东会确认後适用
股利所属年度 106
期别 2
股东会日期 107/06/06
期初未分配盈余(元) (勿空白) 0
税後损益(元)(勿空白) 0
可供分配盈余(元)(勿空白) 0
期末未分配盈余(元)(勿空白) 0
现金股利(元/单位) 0.0
分配TDR之现金股利总金额(元) 0
现金股利总金额(元) 0
股票股利之盈余配股(元/单位) 0.0
股票股利之资本公积转增资(元/单位) 0.0
分配TDR之股票股利总金额(元) 0
股票股利总金额(元) 0
摘录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勿空白) 本公司公司章程细则 121 条 - 尽管有利
润及/或储备可供任何相关年度分派,但
董事可决定不宣派有关年度的股息。待
股东批准後,如就特定年度宣派股息,
则宣派的股息总额不得少於相关年度利
润净额(经扣除税项支出及从上述利润
中调拨款项作储备後)的 10%(就相关
年度宣派的现金股息比例不得少於该特
定年度所宣派股息总额的 50%)。
注 1:期初未分配盈余、税後损益、可供未分配盈余与期末未分配盈余系输入原上市地最近期年度财报数字(需按资产负债表日汇率换算为台币)。
注 2:现金股利总金额及股票股利总金额包含配发原股股东与 TDR 股东部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