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之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CHINA EVERGRANDE NEW ENERGY VEHICLE GROUP LIMITED 中国恒大新能源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于香港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股份代号:708)于2024年6月28日举行之股东周年大会的投票表决结果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2024年6月6日之通函(「通函」),当中载有(其中包括)日期为2024年6月6日之股东周年大会通告。除另有指明者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通函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于股东周年大会上所提呈的普通决议案之投票表决结果如下: 票数(概约%) 普通决议案*投票总数赞成反对 1.省览及采纳本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635705859406357058594 十二个月之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董事会(100.00%)(0.00%) 报告及独立核数师(「核数师」)报告。 2.重选肖恩先生为执行董事并授权本公司董63564135946450006357058594事会(「董事会」或「董事」)厘定其董事酬(99.99%)(0.01%)金。 3.重选谢武先生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并授权董635705859406357058594 事会厘定其董事酬金。(100.00%)(0.00%) 4.重新委聘上会栢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635705859406357058594 为核数师及授权董事会厘定其酬金。(100.00%)(0.00%)–1–票数(概约%) 普通决议案*投票总数赞成反对 5. (A) 授予董事一般授权以配发本公司之股 8352094 6348706500 6357058594 份。(0.13%)(99.87%) (B) 授 予 董 事 一 般 授 权 以 回 购 本 公 司 股 9110594 6347948000 6357058594 份。(0.14%)(99.86%) (C) 根据回购股份数额而扩大授予董事之 8916594 6348142000 6357058594 一般授权,以配发本公司额外股份。(0.14%)(99.86%)*决议案全文载于日期为2024年6月6日之股东周年大会通告内。 鉴于第1至4项决议案各自获得超过50%赞成票,该等决议案获股东正式通过为普通决议案。鉴于第 5 (A)至 5 (C)项决议案获得少于 50%赞成票,该等决议案未获通过为普通决议案。本公司已委任本公司之股份过户登记处卓佳秘书商务有限公司于股东周年大会上就点票担任监票员。 于股东周年大会日期,本公司拥有10843793000股已发行股份,为赋予股东权利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并于会上就决议案投票之股份总数。任何股东于股东周年大会上就任何提呈的决议案进行投票时均未有受到任何限制。根据上市规则,概无股东须于股东周年大会上就决议案放弃投票。 股东周年大会乃由周承炎先生担任主席。肖恩先生、周承炎先生及谢武先生已亲身或以电子方式出席股东周年大会。 承董事会命中国恒大新能源汽车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肖恩香港,2024年6月28日于本公告日期,本公司之执行董事为肖恩先生、刘永灼先生及秦立永先生;而本公司之独立非执行董事为周承炎先生及谢武先生。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