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非执行董事辞任 及 董事委员会组成变动 独立非执行董事辞任 中国恒大新能源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之董事会(「董事会」)谨此宣佈,郭建文先生(「郭先生」)因其个人业务需要更多专注,提呈辞任为本公司之独立非执行董事,自2024年4月2日起生效。因此,郭先生于同日起不再担任本公司审核委员会、薪酬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企业管治委员会成员。 郭先生已确认彼与董事会并无意见分歧,亦无任何与彼之辞任有关的其他事项须敦请本公司证券持有人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垂注。 董事会藉此机会衷心感谢郭先生于任期内对本公司作出的宝贵贡献。 董事委员会组成变动 继郭先生辞任后,彼将不再担任董事会审核委员会、薪酬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企业管治委员会成员,自2024年4月2日起生效。 未能符合上市规则之规定 继郭先生辞任后,本公司未能符合载于(i《)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3.10(1)条项下董事会必须包括至少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规定;(ii)上市规则第3.21条项下审核委员会至少要有三名成员的规定;(iii)上市规则第3.25条项下薪酬委员会的大部份成员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规定;及(iv)上市规则第3.27A条项下提名委员会的大部份成员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规定。 本公司现正物色适当人选以填补继郭先生辞任后所产生之独立非执行董事及审核委员会、薪酬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企业管治委员会成员的空缺,以期于郭先生辞任日期起计三个月内符合上述上市规则的规定。本公司将根据上市规则于适当时候另行刊发公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