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0,000,000美元于2024年到期之利率3.375%之债券(股份代号:4484)(「2024年债券」) 400,000,000美元于2025年到期之利率3.125%之债券(股份代号:40057)(「2025年债券」) 300,000,000美元于2026年到期之利率2.125%之债券(股份代号:40688)(「2026年债券」) 联合公告 (1) 根据公司法第99条由要约人以协议安排方式 将海通国际证券集团有限公司私有化之建议 (2) 该计划的生效日期 (3) 购股权要约成为无条件及尚未行使购股权的失效 及 (4) 撤销股份的上市地位的预计日期及债券的上市地位 要约人之财务顾问 独立董事委员会之独立财务顾问 ALTUS CAPITAL LIMITED 序言 兹提述(i)海通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要约人」)与海通国际证券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于2023年11月22日联合刊发的计划文件,内容有关根据公司法第99条由要约人以协议安排方式将本公司私有化之建议及建议撤销本公司的上市地位(「计划文件」);(ii)要约人与本公司分别于2023年12月15日及2023年12月22日联合刊发的公告及澄清公告,内容有关(其中包括)法院会议及股东特别大会的结果;及(iii)要约人与本公司于2024年1月8日联合刊发的公告,内容有关(其中包括)法院批准该计划(「计划批准公告」)。 除另有界定外,本联合公告所用词汇与计划文件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该计划的生效日期 如计划批准公告所披露,法院于2024年1月5日(星期五)(百慕达时间)批准该计划(并无修订)。 批准该计划的法院命令副本已于2024年1月9日(星期二)(百慕达时间)送达百慕达公司注册处处长以供登记。因此,计划文件第七部分说明函件「4. 该建议及该计划的条件」一节所载的条件(d)已获全面达成。 计划文件第七部分说明函件「4. 该建议及该计划的条件」一节所载该计划的所有尚未达成条件已获达成且该计划于2024年1月9日(星期二)(百慕达时间)生效。 购股权要约成为无条件及尚未行使购股权的失效 购股权要约将须待该计划生效后方会作实。因此,购股权要约于2024年1月9日(星期二)(百慕达时间)成为无条件及任何尚未行使购股权于同日(百慕达时间)失效。 该计划及购股权要约的款项 该计划注销价及购股权要约下的购股权要约价的现金付款支票将尽快且无论如何于2024年1月18日(星期四)或之前分别寄发予计划股东及已有效接纳购股权要约的购股权持有人。 撤销股份的上市地位及债券的上市地位 预期将自2024年1月11日(星期四)上午九时正起撤销股份于联交所的上市地位。 本公司拟维持2024年债券、2025年债券及2026年债券于联交所的上市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