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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明珠石油延长根据一般授权配售新股份之最後截止日期

2018-07-13 17:03:00

兹提述东方明珠石油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八年六月二十七日之公告(「该公告」),内容有关根据一般授权配售合共最多649,000,000股新股份。除另有指明者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公告所界定者具相同涵义。

由於需要额外时间履行配售协议载列的先决条件,本公司与配售代理经公平磋商後,於二零一八年七月十三日(交易时段後)已订立配售协议的补充协议,据此,双方同意延长最後截止日期(由二零一八年七月十三日延至二零一八年八月三日)。

除上述变动者外,配售协议之所有其他条款及条件将维持不变,并继续具有十足效力及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