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明珠石油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欣然宣布自二零一八年一月八日起,本公司之总办事处及香港主要营业地点将更改为香港九龙尖沙咀海港城港威大厦6座19楼1905至1907室。本公司之电话号码及传真号码维持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