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任独立非执行董事
东方明珠石油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欣然宣布,林柏森先生(「林先生」)及陈崇炜先生(「陈先生」)获委任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独立非执行董事」),自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六日起生效。
林柏森先生
林先生,56岁,於一九九四年在华威大学取得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并於二零零二年在伍
尔弗汉普顿大学(University of Wolverhampton)取得法律学士学位。彼自一九九六年及一
九九三年起分别为香港会计师公会及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的资深会员。
林先生在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拥有超过20年工作经验。林先生於过去三年在其他上市公
司的董事职务载列如下:
目前担任职务:
自二零零七年八月至目前担任大中华地产控股有限公司(於二零一三年三月四日及二零零
九年十一月八日前分别称为汇通天下集团有限公司及宝福集团有限公司)(股份代号:
0021)的独立非执行董事
自二零一四年一月至目前担任美丽中国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0706)的独立非执行董事
自二零一四年十二月至目前担任裕华能源控股有限公司(於中国福建从事能源买卖业务)
(股份代号:2728)的独立非执行董事
自二零一五年五月至目前担任超智能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8355)的独立非执行董事
自二零一六年八月至目前担任均安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559)的独立非执行董事
自二零一七年五月至目前担任安贤园中国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0922)的独立非执行
董事
自二零一七年六月至目前担任港大零售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255)的独立非执
行董事
过往三年之职务:
自二零零九年四月至二零一四年十一月期间担任集美国际娱乐集团有限公司(前称泰盛实
业集团有限公司及中国绿能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159)的独立非执行董事
自二零一零年五月至二零一三年十月期间担任鹰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前称莱福资本投资
有限公司)(股份代号:0901)的独立非执行董事
自二零一零年十一月至二零一五年一月期间担任亚洲资源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0899)
的独立非执行董事
自二零一一年四月至二零一五年七月期间担任东方汇财证券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
号:8001)的非执行董事
自二零一四年六月至二零一四年十一月期间担任百德国际有限公司(股份代号:2668)的
独立非执行董事
自二零一一年九月至二零一四年十一月期间担任Asia Green Agriculture Corporation,於
美国场外交易议价板买卖的公司(代号:AGAC)(自二零一四年十一月起私有化)的独立
董事
林先生与本公司之间已订立正式服务协议。林先生之任命将受本公司之组织章程规范,
彼将於本公司股东周年大会上轮值告退及膺选连任。林先生将享有董事袍金每年300,000
港元,此乃参考彼之资历、经验及预期在本公司担任之职位及职责而厘定。彼亦可享有
董事会酌情发放的福利如购股权及年终花红。
林先生的薪酬已由本公司的薪酬委员会检讨,并由董事会参照现行市况、林先生的资
历、经验、於本公司的职责及责任而决定。林先生的薪酬须由董事会根据在本公司股东
周年大会上获赋予的权力不时检讨。
於本公告日期,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林先生确认(i)彼与本公司之任何其他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概无任何关系;(ii)彼并无於本公司股份中拥有证券及期货
条例第XV部所界定的任何权益;(iii)彼并无於本公司或本集团其他成员公司担任其他职
务;及(iv)彼於过往三年并无在证券於香港或海外任何证券市场上市之任何其他公众公司
担任任何董事职务。
林先生符合上市规则第3.13条所载之独立标准。彼已确认并不知悉有关彼获委任之任何
其他事宜需敦请本公司股东垂注,且除本公告所披露者外,亦无其他资料须根据上市规
则第13.51(2)条之规定作出披露。
陈崇炜先生
陈先生,69岁,具有丰富的贸易、地产及航运行业经验。彼亦於金融及传媒业务具有丰
富经验。彼曾在香港主流媒体公司负责采访、编辑及评论工作多年。陈先生亦曾任石油
杂志主编,熟悉中国传媒行业状况。
陈先生现为冠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股份代号:92)之非执行董事,并曾於二零零七年
十一月至二零零八年六月期间内担任钧濠集团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15)之执行董事、於
二零零八年十一月至二零一一年四月期间内担任能源国际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
353)之执行董事、於二零零八年十月至二零一二年九月期间内担任亚洲资源控股有限公
司(股份代号:899)之执行董事及於二零零九年四月至二零一四年六月期间内担任泰盛实
业集团有限公司(现称为星光文化娱乐集团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159)之执行董事,该
等公司於联交所主板上市。彼亦曾於二零零九年一月至二零一二年九月期间内担任亚洲
资源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899)之副主席。
陈先生与本公司之间已订立正式服务协议。陈先生之任命将受本公司之组织章程规范,
彼将於本公司股东周年大会上轮值告退及膺选连任。陈先生将享有董事袍金每年300,000
港元,此乃参考彼之资历、经验及预期在本公司担任之职位及职责而厘定。彼亦可享有
董事会酌情发放的福利如购股权及年终花红。
陈先生的薪酬已由本公司的薪酬委员会检讨,并由董事会参照现行市况、陈先生的资
历、经验、於本公司的职责及责任而决定。陈先生的薪酬须由董事会根据在本公司股东
周年大会上获赋予的权力不时检讨。
於本公告日期,除上文所披露者外,陈先生确认(i)彼与本公司之任何其他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概无任何关系;(ii)彼并无於本公司股份中拥有证券及期货
条例第XV部所界定的任何权益;(iii)彼并无於本公司或本集团其他成员公司担任其他职
务;及(iv)彼於过往三年并无在证券於香港或海外任何证券市场上市之任何其他公众公司
担任任何董事职务。
陈先生符合上市规则第3.13条所载之独立标准。彼已确认并不知悉有关彼获委任之任何
其他事宜需敦请本公司股东垂注,且除本公告所披露者外,亦无其他资料须根据上市规
则第13.51(2)条之规定作出披露。
董事会藉此机会欢迎林先生及陈先生加入董事会。
董事委员会组成变动
董事会进一步宣布︰
审核委员会
(i) 周頴文先生(「周先生」)不再担任审核委员会(「审核委员会」)主席,自二零一七年
十二月六日生效,惟保留审核委员会成员一职;
(ii) 林先生已获委任为本公司审核委员会主席及成员,自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六日生效;
及
(iii) 陈先生已获委任为本公司审核委员会成员,自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六日生效。
薪酬委员会
林先生及陈先生已获委任为本公司薪酬委员会成员,自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六日生效。
提名委员会
林先生及陈先生已获委任为本公司提名委员会成员,自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六日生效。
随上述变更後,自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六日起,董事会成员载列如下。
执行董事
樊丽真女士(主席)
张锦成先生
邓有声先生
张家骏先生
独立非执行董事
林柏森先生
陈崇炜先生
古联邦先生
周頴文先生
王敬庭先生
林群先生
陈筠栢先生
董事委员会
本公司董事会各成员目前在以下委员会中所担任职位载列如下。
董事 审核委员会 薪酬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樊丽真女士 C
张锦成先生 M M
邓有声先生 M M
林柏森先生 C M M
陈崇炜先生 M M M
古联邦先生 M C M
周頴文先生 M M M
王敬庭先生 M M M
林群先生 M M M
陈筠栢先生 M M M
附注:
C: 相关董事委员会之主席
M: 相关董事委员会之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