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非执行董事辞任
东方明珠石油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宣布,由於林群先生及陈筠栢先生期望投放更多时间及精神作其他事业发展,林群先生及陈筠栢先生因此已各自辞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独立非执行董事」),同时不再担任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审核委员会」)、薪酬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成员,自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一日起生效。
林群先生及陈筠栢先生各自确认彼与董事会并无意见分歧,亦无有关彼辞任之事宜需敦请本公司股东或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垂注。
董事会谨此感谢林群先生及陈筠栢先生过去为本公司所作出的重大贡献。
董事会及各董事委员会之组成变动
自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一日起,本公司董事会成员载列如下:
执行董事
樊丽真女士
张锦成先生
邓有声先生
张家骏先生
独立非执行董事
王敬庭先生
古联邦先生
周頴文先生
董事委员会
自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一日起,本公司董事会各成员在以下委员会中所担任职位载列如下:
董事 审核委员会 薪酬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樊丽真女士 C
张锦成先生 M M
邓有声先生 M M
王敬庭先生 M M M
古联邦先生 M C M
周颖文先生 C M M
附注:
C: 相关董事委员会之主席
M: 相关董事委员会之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