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明珠石油有限公司*(「本公司」) 董事会 (「董事会」) 兹宣布董事会会议将於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九日下午四时正举行,以批准 (其中包括) 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截至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期间未经审核之业绩及考虑宣派中期股息 (如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