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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明珠石油董事资料更新

2016-07-28 17:41:00

本公告由东方明珠石油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51(2)及13.51B(2)条就本公司董事资料更新而作出。

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陈筠栢先生(「陈先生」)曾於二零零八年八月十一日至二零一五年十月九日期间担任瑞丰石化控股有限公司(「瑞丰」(该公司之已发行)股份於联交所创业板上市,股份代号:8096)之非执行董事。瑞丰已被下令清盘,破产管理署署长已获委任为瑞丰的临时清盘人(如瑞丰日期为二零一六年四月十八日之公告所披露)(「瑞丰清盘」),为陈先生辞任瑞丰董事後12个月内。

陈先生确认,其并未作出导致瑞丰清盘之任何错误行为。董事会与陈先生确认,除上文所披露者外,彼等并无有关上述事项之资料。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并无有关陈先生履历之其他事项需提请本公司股东垂注,亦无任何资料须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2)(h)至(v)条予以披露。

董事会确认,上述陈先生资料更新与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之业务无关,且对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之业务并无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