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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明珠石油执行董事及行政总裁之辞任及变更授权代表

2015-06-30 18:14:00

辞任执行董事、行政总裁及授权代表

本公司董事会 (「董事会」) 宣布罗永德先生 (「罗先生」) 因需投放更多时於个人事业发展,已辞任本公司执行董事、行政总裁及终止出任为授权代表及执行委员会成员,自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起生效。

罗先生确认,彼与董事会并无意见分歧,亦无有关彼辞任的任何事宜须提请本公司股东垂注。

本公司正在物色合适人以选担任本公司行政总裁,并将於适当时候另行刊发公告。

变更授权代表

董事会亦宣布本公司执行董事周里洋先生(「周先生」)已获委任为本公司根据上市规则第3.05条所述之授权代表,自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起生效。

董事会就罗先生於任期内对本公司作出的宝贵贡献致以衷心谢意。

於本公布日期,董事会成员包括三名执行董事黄煜坤先生 (别名:黄坤)、黄晓东先生及周里洋先生;一名非执行董事Baiseitov Bakhytbek先生;以及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林群先生、陈筠柏先生及袁秀英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