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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明珠石油盈利预警

2013-03-18 19:56:00

本公告由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巿规则第13.09 条规定及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 部份作出。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 谨此知会本公司之股东(「股东」) 及潜在投资者,预期本集团截至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年度(「二零一二年度」) 将录得综合亏损(「亏损」),而截至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则录得溢利。二零一二年亏损主要由於集团无形资产公平价值减值亏损所致,本集团无须因此有任何现金支出。

本公司正在为本集团二零一二年度业绩定稿,而本公告仅基於本公司现时可获得之资料作出初步评估。本集团之业绩及表现之详情将於本集团二零一二年度之年度业绩公布时予以披露。

董事会相信,本集团之现金状况雄厚,且无银行贷款,目前较佳之财务营运状况及石油天然气业务将维持稳健并深具持续发展潜力。

各股东及投资者於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