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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明珠石油委任核数师 及 委任独立非执行董事,审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委员会各自之成员

2013-02-01 19:12:00

本公司董事会欣然宣布:

(1) 於二零一三年二月一日议决委任郑郑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CH International 之成员)为本集团新任核数师,以填补该辞任後之空缺,其任期直至本公司下届股东周年大会结束为止;及

(2) 林群先生获委任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以及审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委员会之成员,自二零一三年二月一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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兹提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 ,於二零一三年一月二十四日刊发有关(其中包括)本公司核数师辞任(「该辞任」) 之公告。

委任核数师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 欣然宣布董事会於二零一三年二月一日议决委任郑郑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CH International 之成员) 本集团新任核数师,以填补该辞任後之空缺,其任期直至本公司下届股东周年大会结束为止。

委任独立非执行董事及审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委员会之成员

董事会亦欣然宣布,林群先生(「林先生」) 已获委任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以及审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委员会各自之成员,自二零一三年二月一日起生效。

林先生,44岁,於一九九一年取得香港理工大学会计学学士学位。现为香港执业会计师、香港会计师公会会员及香港税务学会资深会员。

林先生拥有超过十八年执业会计及审计经验。曾效力国际四大会计师行毕马威会计师行及安永会计师事务所超过八年。主要职责为核数、税务及协助中国和香港企业於香港及海外证券交易所上市。

林先生目前为张庆植会计师行董事,以及香港主板上市公司(公司代号:2324) 首都创投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林先生自本委任日期起过往三年内并无於香港或海外任何证券交易所之任何其他上市公司担任任何董事职务,而除担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外,彼现时亦无於本公司或本公司集团公司的任何成员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除担任本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外,林先生与本公司任何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概无任何关系。

於本公告日期,林先生并无持有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 第XV部所界定的任何本公司或其相联法团的股份及/或相关股份权益。

林先生与本公司已签订委任函,并据此获委任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任期三年,并须根据本公司组织章程细则於本公司股东周年大会上轮值告退及膺选连任。林先生将享有董事袍金每年300,000港元,此乃参考其职位及职责厘定。彼亦有权於遵守《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上市规则下收取认股权证及酌情年终花红。

林先生已确认其符合《上市规则》第3.13条中列明有关董事独立性的准则。

除上述所披露者外,并无任何其他与有关林先生委任之事宜须敦请本公司股东垂注,亦无任何其他资料须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2)条之规定而须予披露。

董事会谨藉此机会欢迎林先生加入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