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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明珠石油(1) 有关於俄罗斯石油及天然气板块投资机会的合作协议; (2) 委任新副主席及董事 及 (3) 调查

2013-01-29 22:55:00

有关於俄罗斯石油及天然气板块投资机会的合作协议

本公司董事会欣然宣布,於二零一三年一月十七日(交易时段後),本公司与Levant签署了合作协议,有关於俄罗斯石油及天然气板块投资机会之可能合作。根据合作协议,本公司获授予独家洽购权,自签署合作协议後七天之内支付5,000,000美元按金,从Levant收购目标公司之大部份股权。

在目前阶段,有关本公司收购目标之百份比,代价及以何等方式支付代价尚未决定。根据合作协议条款,有关按金之适用百份比比率少於5%,因此,该合作协议不构成本公司於上市规则下之须予披露的交易。

由於本次投资建议的主要条款及条件尚未确定,因此该投资建议将受到一定条件下可能会或可能不会进行。股东及投资者於买卖本公司股票时,务请审慎行事。如已签署任何正式协议,本公司在投资建议事件上(如在适当的时候)将根据上市规则按照适用的规定作出进一步的公布。

委任新副主席及董事

董事会欣然宣布从二零一三年一月二十六日起委任穆罕默德?阿贾米先生(「阿贾米先生」)为副主席兼执行董事及希拉尔?阿尔布塞迪先生(「阿尔布塞迪先生」)为本公司的执行董事。

调查

董事会宣布,本公司於二零一三年一月十日获悉,黄坤先生、刘梦熊博士、张国裕先生及本公司一名行政经理受到廉政公署根据防止贿赂条例下的指控而被调查。

所有以上涉案人士已获准保释,据董事会所知,并没对他们提出检控及没有实施出境限制。本公司已被廉政公署要求提供某些资讯,但据董事会所知,无论是本公司或其附属公司均非调查对象。

廉政公署调查的指控并没有影响本集团的正常业务和运作,及本集团的进一步可能收购和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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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乃根据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证券及期货条例」) 第307B部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 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 第13.09条作出。

有关於俄罗斯石油及天然气板块投资机会的合作协议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 欣然宣布,於二零一三年一月十七日(交易时段後),本公司在伦敦与Levant Energy Limited (「Levant」) 签署了合作协议,在俄罗斯石油及天然气板块投资机会合作之可能。其後於二零一三年一月二十三日,合作协议被一份书信协议补充(统称为「合作协议」)。

根据合作协议,本公司获Levant授予一项独家收购权,从後者收购一家於俄罗斯拥有若干石油及天然气资产的公司之大部份股权(「目标」)。

本公司将会於签署合作协议後七天内,支付Levant 5,000,000 美元(相当於约39,000,000港元) 按金(「按金」),作为谈判独家洽购权之代价。於本公告日,按金尚未支付及Levant 经已同意延长按金支付日期至本公司同意之日期。

根据合作协议,因此预计:

A) 双方将於签署合作协议六十天内,或在双方经过协议後可以延长(「买卖协议签署截止时间」),订立正式的买卖协议(「正式买卖协议」);

B) 须待正式买卖协议签署,本公司支付给Levant 之代价将要经双方确定及同意如下:

(i) 签署正式买卖协议後支付不少於25,000,000美元(相当於约195,000,000港元) 的现金作为订金;

(ii) 於正式买卖协议完成後,代价之余额须以现金及/或新股及/或由本公司发行的可换股债券的组合支付及经双方协商之发行价支付;

(iii)已付之按金(如有) 将会由签署正式买卖协议时,从25,000,000美元(相等於195,000,000 港元) 订金中扣除;

(iv) 如果双方於买卖协议签署截止时间前并没执行买卖协议,无论任何原因按金付款应於买卖协议签署截止时间後七天之内退还予本公司。

在目前阶段,有关本公司收购目标之百份比、代价及以何等方式支付代价尚未决定。

根据合作协议条款,有关按金之适用百份比比率少於5%,因此,该合作协议不构成本公司於上市规则下之须予披露的交易。

关於Levant之资讯

Levant是一家私人投资公司,透过其股东拥有位於英联邦独立国家联合体(CIS) 国家,中亚,非洲的石油和天然气利益和某些其他新兴市场的能源项目。Levant已经确定了目标是在一个後期阶段的谈判,以收购目标的多数股权。

根据执行董事所知、所悉及确信,并经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後,Levant和它的实益拥有人乃独立於本公司及其关连人士之第三方。

关於目标之资讯

根据由Levant提供的信息,目标是优厚的石油和天然气油田,拥有勘探及生产许可证,目前正在生产原油,且由一家独立国际石油及天然气顾问公司於二零零六年及二零零八年进行之合资格人士报告(「合资格人士报告」) 认可具有相当丰厚约2亿桶范围内的显着探明和概算石油储量和净现值不低於8.5亿美元。

进行投资建议之原因

尽管欧美经济状况目前仍然面对挑战,但预计中国未来数年的发展继续稳步向好,从媒体报导得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预测今年原油进口量将达到国内石油总消费量的60%,需求殷切,这将抵销欧美市场的不利因素,对稳定国际油价有正面影响。

从Levant 及合资格人士报告提供之资讯,目标拥有可观的石油储量和正在生产石油,彼可显着地增加本集团的石油储备,产生收入及提升发展潜力。

由於本投资建议的主要条款及条件尚未确定,因此,该投资建议将受到一定条件下可能会或可能不会进行。股东及投资者於买卖本公司股票时,务请审慎行事。如已签署任何正式协议,本公司在投资建议在事件上(如果在适当的时候)将根据上市规则按照适用的规定作出进一步的公布的。

委任新副主席及董事

董事会欣然宣布从二零一三年一月二十六日起委任穆罕默德?阿贾米先生(Mr.Mohamad Ajami) (「阿贾米先生」) 为副主席兼执行董事及希拉尔?阿尔布塞迪先生(Mr.Hilal Al-Busaidi) (「阿尔布塞迪先生」) 为本公司的执行董事。

阿贾米先生, 58岁,英国公民,出生於黎巴嫩,与本公司任何董事,高级管理层或主要或控股股东(定义见上市规则) 并没有任何关系。他於一九七七年毕业於贝鲁特的美国大学,获颁政治与公共管理学位。

阿贾米先生在北非的石油和天然气板块开始了他的事业生涯。他於一九八三年在伦敦定居,专注在海湾地区,非洲和地中海盆地的主要的石油,天然气和矿产资源项目的开发,发展自己的并购业务。

阿贾米先生是非洲最大的石油和天然气公司之一俄斐能源有限公司(Ophir Energy Plc)的创始股东。彼也是在阿拉伯海湾的一个主要的液化天然气(LNG) 项目发展的策划者。阿贾米先生拥有丰富的知识和业务经验以及石油,天然气和矿产资源等领域的全球联系。

除上文披露外,阿贾米先生於获委任日期并没有在本公司或其附属公司担任其他职位,亦没有在过去三年拥有任何其他上市公司职务。於本公布日期,阿贾米先生概无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条中本公司股份权益。

阿贾米先生及本公司之间预期将会订立正式之服务协议。直至该服务协议签署之前, 阿贾米先生之任命将受本公司之组章程规范,彼将本公司股东周年大会上轮值告退及膺选连任。此外,根据百慕达法例,股东可以通过股东决议召开特别股东大会解除阿贾米先生。阿贾米先生之任期由二零一三年一月二十六日起,根据服务合约并无固定服务期限。阿贾米先生将享有董事袍金每年100,000 美元,此乃参考其职位及职责厘定。彼亦有权於遵守上市规则下收取认股权证及酌情年终花红。

阿尔布塞迪先生,40岁,阿曼公民,在Muscat出生,与本公司任何董事,高级管理层或主要或控股股东(定义见上市规则)并没有任何关系。彼於一九九四年获卡布斯苏丹大学颁发石油工程荣誉学士。

阿尔布塞迪先生於一九九四年开始了事业生涯,在主要油田服务行业的领导者Schlumberger担任油田工程师。在接下来的九年中,彼曾在印度尼西亚、沙特阿拉伯、科威特和阿曼的勘探、测井、管理线道、测试、油管传输打孔(TCP)和连续油管活动、客户支援服务、销售及市场营销和经营管理积累了相当经验。

於二零零二年,阿尔布塞迪先生离开Schlumberger,并且开展了彼的企业,首先是FalconOilfield Services LLC (首间阿曼电缆测井公司),和Integrated Petroleum Services CompanyLLC。及後成立Gulf Energy LLC,彼成为了合作夥伴,当上行政总裁的角色。除了营运Gulf Energy集团的业务外,彼为Medco LLC共同创办人及董事会成员。

除上文披露外,阿尔布塞迪先生於获委任日期并没有在本公司或其附属公司担任其他职位,亦没有在过去三年拥有任何其他上市公司职务。於本公布日期,布塞迪先生概无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条中本公司股份权益。

阿尔布塞迪先生及本公司之间预期将会订立正式之服务协议。直至该服务协议签署之前, 阿尔布塞迪先生之任命将受本公司之组章程规范,彼将本公司股东周年大会上轮值告退及膺选连任。此外,根据百慕达法例,股东可以通过股东决议召开特别股东大会解除阿尔布塞迪先生。阿尔阿尔布塞迪先生之任期由二零一三年一月二十六日起,根据服务合约并无固定服务期限。阿尔布塞迪先生将享有董事袍金每年100,000 美元,此乃参考其职位及职责厘定。彼亦有权於遵守上市规则下收取认股权证及酌情年终花红。

董事会欢迎阿贾米先生及阿尔布塞迪先生加入本集团,深信阿贾米先生及阿尔布塞迪先生以其於国际石油及天然气板块深厚之经验及背景,在金融和工商界的广泛的人脉关系,将对本公司的稳健发展作出重大贡献,并符合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

除本公布所披露者外,董事会概不知悉任何有关阿贾米先生及阿尔布塞迪先生之事宜须依照香港证券上巿规则作出披露,亦不知悉任何有关委任阿贾米先生及阿尔布塞迪先生之其他事宜须提请本公司股东注意。

於阿贾米先生及阿尔布塞迪先生获任命为本公司执行董事後,董事会内独立非执行董事之数目将低於上市规则3.10A 条所规定三分之一的要求。本公司经已物识一名合适人选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有关任命将会於二零一三年一月二十六日起内三个月确定。本公司将在适当的时候作进一步公布。

调查

兹提述本公司於二零一三年一月八日有关本公司股份於二零一三年一月八日上午九时十七分在联交所暂停买卖之通告,有待发出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须披露之内幕消息。

董事会提述若干报章最近发表的文章,其内文指出(其中包括),本公司主席黄煜坤先生、副主席兼执行董事刘梦熊博士,被逮捕及/或参与一个廉政公署的调查。

董事会宣布,本公司於二零一三年一月十日获悉,黄煜坤先生、刘梦熊博士、张国裕先生及本公司的一名行政经理受到了由廉政公署,根据防止贿赂条例下指控之罪行(以下简称「指控」),而被调查。

所有涉案人士已获准保释,据董事会所知,并没有对他们提出任何检控及没有实施出境限制。本公司已被廉政公署要求提供某些资讯,但据董事会所知,无论是本公司或其附属公司(「本集团」) 均非调查对象。

廉政公署调查的指控并没有影响本集团的正常业务和运作,及本集团的进一步可能收购和投资。

董事会已决议成立一个特别委员会,来处理可能由指控产生而影响本集团之问题,受有关指控之执行董事就董事会要考虑任何与指控有关事宜已承诺放弃投票。

本公司将遵守证券及期货条例及上市规则之规定,并在适当的时候作出进一步公布。

本公司之股份已於二零一三年一月八日上午九时十七分起暂停买卖,并会继续暂停直至另行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