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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6 招商迪辰<00632> - 公告及复牌 (05)

2005-12-06 00:00:00

累积数目,超逾最後之每月公布或本公司就可换股票据之兑换及/或购股权作出之 任何期後公布(视乎情况而定)所披露之本公司已发行股本5%(及其後该5%限额之 倍数),则本公司将於联交所网址刊登公布,载列包括上文(a)所述(就可换股票 据而言)由上一份每月公布或本公司其後就可换股票据及/或购股权而发表之公布 (视情况而定)之日起计直至根据兑换可换股票据及/或行使购股权而发行之股份 总数达本公司於上一份每月公布或其後本公司就可换股票据及/或购股权发表之公 布(视情况而定)所披露之本公司已发行股本5%之日期间之详情。本公司将於任何 每月公布期间披露本公司於任何公布日期之已发行股份总数;及 (c)倘根据上市规则第13.09条而产生任何一般披露责任,将於适当时候刊发公布。 申请上市 本公司不会向联交所或任何其他交易所申请将可换股票据上市或批准买卖。本公司 将向联交所申请批准兑换股份及购股权股份上市及买卖。 暂停及恢复买卖 应本公司要求,股份由二零零五年十一月三十日上午九时三十分起暂停於联交所买 卖,以待刊发本公布。本公司已向联交所申请批准由二零零五年十二月六日上午九 时三十分起恢复股份在联交所买卖。 一般资料 本公司将召开股东特别大会,以批准认购协议及根据该协议将予进行之交易,包括 授予特别授权以发行及配发兑换股份及购股权股份。概无股东须於股东特别大会上 放弃投票权。本公司载有(其中包括)认购协议、发行可换股票据、授予购股权及 股东特别大会通告进一步详情之通函将於实际可行情况下尽快寄发予股东。 於本公布日期,本公司执行董事为范棣先生、周里洋先生、李兴贵先生及郑英生先 生;本公司非执行董事为冯庆彪先生及王世桢先生;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为 Barry J. Buttifant先生、Iain F. Bruce先生及杨岳明先生。 承董事会命,各董事对本公布之准确性个别及共同承担责任。 释义 於本公布内,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汇具有以下涵义: 「董事会」 指 董事会 「营业日」 指 香港银行一般营业之日子(星期六及香港於上午九 时至下午五时任何时间悬挂八号或以上热带气旋警告讯号或「黑色」暴雨警告讯号 之日子除外) 「本公司」 指 招商迪辰(亚洲)有限公司,一间於百慕达注册成 立之有限公司,其股份目前於联交所上市 「兑换价」 指 因行使可换股票据随附兑换权而发行兑换股份时之 兑换价0.023港元(可予调整) 「兑换权」 指 可换股票据随附之可将相同数目或部份票据转换为 股份之权利 「兑换股份」 指 本公司因可换股票据持有人行使随附之兑换权而 配发及发行之股份 「可换股票据结束」 指 认购可换股票据结束 「可换股票据」 指 於可换股票据结束之日期根据认购协议将发行 予认购方本金10,000,000港元之可赎回可换股票据 「董事」 指 本公司董事 「行使价」 指 将予发行购股权股份之行使价0.023港元(可予调 整) 「本集团」 指 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港元」 指 港元 「香港」 指 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上市规则」 指 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 「最後结束日」 指 二零零六年三月三十一日或本公司与认购方书 面同意之其他日期 「到期日」 指 有关可换股票据发行日後一年内之任何日期,或倘 该日并非营业日,则为紧随该日後之营业日 「票据持有人」 指 可换股票据持有人 「购股权」 指 本公司授予认购方以认购购股权股份之购股权 「购股权结束」 指 认购购股权股份结束 「购股权通告」 指 认购方呈交本公司之书面通告,载明其有意行 使购股权之详情 「购股权股份」 指 因购股权认购方行使购股权而须於购股权结束 时发行之股份 「中国」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仅就本公布而言,不包括香港、澳 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台湾 「股东特别大会」 指 本公司将召开之股东特别大会,以批准认购 协议及按认购协议拟进行之交易,并授予两项特别授权以发行及配发兑换股份及购 股权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