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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5 东方明珠创业<00632> - 公告及复牌 (07)

2006-09-27 09:15:00

「上市规则」 指 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

「陈先生」 指 陈科海,彼乃独立於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或彼

等任何联营公司之董事、主要行政人员及主要股东,且与彼等概无关连

「涂先生」 指 涂照路,彼乃独立於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或彼

等任何联营公司之董事、主要行政人员及主要股东,且与彼等概无关连

「万先生」 指 万桂平,彼乃本公司之关连人士

「刘女士」 指 刘晓红,彼乃本公司之关连人士

「朱女士」 指 朱美琪,彼乃独立於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或彼

等任何联营公司之董事、主要行政人员及主要股东,且与彼等概无关连

「中国」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

「付款协议」 指 迪辰科技与卖方於二零零六年九月十四日就(其

中包括)广州收购及江西收购而发行东明代价股份订立之协议

「东明收购」 指 广州收购及江西收购

「东明代价股份」 指 本公司将发行予卖方之新股份,以作东明收

购之代价

「人民币」 指 中国法定货币人民币

「买卖协议」 指 杨女士与本公司於二零零六年九月十四日就通晟

收购之目标股份订立之有条件买卖协议

「股份」 指 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0.50港元之股份

「股东」 指 股份持有人

「联交所」 指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目标股份」 指 根据买卖协议,本公司将予收购之东明华中股本

中60%之权益

「通晟收购」 指 本公司根据买卖协议收购目标股份

「通晟代价股份」 指 根据买卖协议就通晟收购将予发行及配发之

5,640,000股本公司新股份

「卖方」 指 万先生、刘女士、涂先生、陈先生及朱女士

除本公布另有指明者外,以人民币计值之金额乃按1港元兑人民币1.03元之汇率换

算为港元,惟仅供说明之用。

承董事会命

东方明珠创业有限公司*

主席兼行政总裁

黄坤

香港,二零零六年九月二十六日

* 仅供识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