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布之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
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布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
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东方明珠创业有限公司*
Pearl Oriental Innovation Limited
(於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632)
成交量之不寻常波动
本声明乃应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之要求而作出。
东方明珠创业有限公司*(「本公司」)之董事(「董事」)已知悉今天本公司股
份(「股份」)之成交量上升,兹声明除本公司就补足配售29,500,000股股份於二
零零七年三月十六日刊发之公布,以及本公司之主要股东东日发展有限公司*(一
间由本公司主席兼行政总裁黄坤先生全资拥有之公司)於二零零七年三月十六日在
公开市场上以加权平均价每股2.91港元(价格介乎每股2.59港元至3.05港元之间)
购入合共5,645,000股股份,总代价约为16,435,000港元之事宜外,董事并不知悉
任何原因导致成交量上升。
除上述披露者外,董事确认,并无任何有关收购或变卖之商谈或协议为根据《上市
规则》第13.23条而须予披露者,董事亦不知悉有任何足以或可能影响价格之事宜
为根据《上市规则》第13.09条所规定之一般责任而须予披露者。
上述声明乃承董事会之命而作出,各董事愿就本声明之准确性承担个别及共同之责
任。
於本公布日期,董事会由六名执行董事,即黄煜坤先生(别名:黄坤)、陈耀强先
生、张国裕先生、周里洋先生、郑英生先生及袁伟明先生;一名非执行董事为冯庆
彪医生;及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为安华博士、林家礼博士及杨岳明先生组成。
承董事会命
东方明珠创业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兼公司秘书
张国裕
香港,二零零七年三月十六日
* 仅供识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