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之内容概不负 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 (于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股份代号:632)于二零二四年六月七日举行之股东周年大会之投票结果 兹提述中港石油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之通函(「通函」)及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之股东周年大会通告(「股东周年大会通告」)。除非另有指明,本公告所用词汇与通函所赋予者具相同涵义。 股东周年大会之结果 董事会欣然宣布,股东周年大会通告载列之建议决议案已于二零二四年六月七日举行之股东周年大会获股东以投票表决方式正式通过。 股东周年大会之投票结果 于举行股东周年大会当日,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数目为841879482股,此乃赋予股东权利可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并于会上投票赞成或反对股东周年大会通告所载的 建议决议案(「建议决议案」)的股份总数。根据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 第13.40条,概无股份赋予股东权利可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并于会上放弃投票赞成建议决议案。根据上市规则,概无股东须于股东周年大会上就建议决议案放弃投票。概无股东于通函内表明其有意于股东周年大会上就任何建议决议案投反对票或放弃投票。 本公司全体董事(除陈俊妍女士外)均亲身或以电子方式出席股东周年大会。 *仅供识别 –1–本公司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卓佳登捷时有限公司获委任于股东周年大会上就点票担任监票人。有关于股东周年大会上投票的所有建议决议案的投票结果载列如下: 投票数目 (占投票总数的普通决议案概约百分比)赞成反对 1.省览、考虑及采纳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6111082440 一日止年度本公司之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以(100%)(0%)及董事会报告与核数师报告。 2. (i) (a) 重选郑野先生为非执行董事; 611108194 50 (99.99%)(0.01%) (b) 重选钟碧锋女士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611108194 50 (99.99%)(0.01%) (c) 重选黄庆维女士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611108194 50 (99.99%)(0.01%) (d) 重选沈世刚先生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611108194 50 (99.99%)(0.01%) (e) 重选林淑怡女士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611108194 50 (99.99%)(0.01%) (ii) 授权董事会厘定董事之酬金。 611108194 50 (99.99%)(0.01%) 3.续聘本公司退任核数师并授权董事会厘定其6111082440酬金。(100%)(0%)–2–投票数目 (占投票总数的普通决议案概约百分比)赞成反对 4. (A) 授予董事无条件授权,以配发、发行及处 611108194 50 理不超过通过本决议案当日本公司已发(99.99%)(0.01%) 行股本20%之本公司额外股份。 (B) 授予董事无条件授权,以在香港联合交易 611108194 50 所有限公司购回不超过通过本决议案当(99.99%)(0.01%) 日本公司已发行股本10%之本公司股份。 (C) 藉加入根据第4(B)项决议案可予购回之股 611108194 50 份而扩大董事根据第4(A)项获授之授权。 (99.99%) (0.01%)由于上述第1至4号普通决议案获超过50%的票数赞成,上述普通决议案于股东周年大会上获股东正式通过。 承董事会命 中港石油有限公司*主席兼执行董事于济源香港,二零二四年六月七日于本公告日期,董事会成员包括五名执行董事于济源先生、于志波先生、金爱龙先生、杨雨燕女士及孙晓泽女士,三名非执行董事林清宇先生、陈俊妍女士及郑野先生以及四名独立非执行董事钟碧锋女士、黄庆维女士、沈世刚先生及林淑怡女士。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