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二零二一年度报告相关的澄清公告 兹提述中港石油有限公司(「本公司」)截至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年度报告(「年度报告」)。除文义另有所指者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年度报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本公司董事会注意到,年度报告之中英文版本于有关审核委员会组成之披露存在差异,并于年度报告第57页有关审核委员会于相关财政年度所进行之工作之披露存在无意手民之误。为清晰起见,年度报告第57页所载「审核委员会」一节首两句应予以修订并由下文取代(中英文版本之相关修订(视情况而定)已标示下划线,以便参考): 「审核委员会现由全体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包括黄庆维女士(主席)、钟碧锋女士及庞峻先生。审核委员会于年内举行三次会议,以审阅截至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年度财务业绩及报告,以及截至二零二一年六月三十日止期间之中期财务业绩及报告。」
除上述披露者外,年度报告所载的所有其他资料及内容维持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