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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面盈利预告

2021-08-10 00:00:00

本公告乃由中港石油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作出。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知会本公司股东(「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根据对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本集团」)于截至二零二一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之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之初步评估,本集团预期于截至二零二一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二零二一年上半年」)录得本公司股东应占溢利净额约30,000,000港元,而截至二零二零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二零二零年上半年」)本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净额约为13,400,000港元。

预期溢利净额增加乃主要归因于(i)石油及石油相关产品销售大幅增加,带动本集团于二零二一年上半年之收益及毛利较二零二零年上半年业绩大幅增加;(ii)二零二一年上半年的行政开支因加强本集团行政成本控制措施而减少;及(iii)融资成本因去年清偿无抵押贷款25,000,000港元连同其应计利息而减少。

就本集团于二零二一年上半年之溢利净额而言,仍须以对应收款项及石油及天然气分部现金产生单位(包括油气资产及无形资产)减值进行评估之结果为准。

本公司仍在落实本集团于二零二一年上半年之中期业绩。本公告所载资料仅为本公司管理层根据董事会于本公告日期所得的数字及资料之初步评估,未经本公司核数师审核或审阅或经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审阅,因而可能有所调整及变动。本集团之最终中期业绩及其他详情将在本公司于二零二一年八月下旬刊发之二零二一年中期业绩公告内披露。

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