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布之内容概不负 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布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国美金融科技有限公司 Gome Finance Technology Co. Ltd.(于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股份代号:628)本公司于二零二四年六月二十七日举行的股东周年大会的投票表决结果 董事会欣然宣布,股东周年大会通告内之所有决议案,已于二零二四年六月二十七日举行的股东周年大会上获得股东以投票表决方式正式通过。 兹提述国美金融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四年五月二十四日的通函(「通函」)及股东周年大会通告(「股东周年大会通告」)。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布所用词汇与通函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股东周年大会之投票表决结果 董事会欣然宣布,在二零二四年六月二十七日举行的股东周年大会上,股东周年大会通告所载的所有建议决议案(「建议决议案」)均获得股东以投票表决方式正式通过。 –1–本公司之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联合证券登记有限公司获委任于股东周年大会上 就点票事宜担任监票人。在股东周年大会上的建议决议案之表决结果如下: 票数(百分比)普通决议案赞成反对 1.省览及采纳本公司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38383977870 一日止年度之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与本公司董(100%)(0%)事(「董事」)及核数师报告。 2. (a) 重选宋晨曦先生为执行董事; 3838397787 0 (100%)(0%) (b) 重选魏婷女士为非执行董事; 3838397787 0 (100%)(0%) (c) 重选李培勤先生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3838397787 0 (100%)(0%) (d) 重选麦佑基先生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3838397787 0 (100%)(0%) (e) 重选罗文钰教授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3838397787 0 (100%)(0%) (f) 重选黄嵩先生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及 3838397787 0 (100%)(0%) (g) 授权董事会厘定董事酬金。 3838397787 0 (100%)(0%) 3.续聘天职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38383977870 之核数师并授权董事会厘定其酬金。(100%)(0%) 4.授予董事一般授权以发行、配发及以其他方式38383977870 处理本公司股份(「股份」)。(附注)(100%)(0%) 5.授予董事一般授权以购回股份。(附注)38383977870 (100%)(0%) 6.于根据第4项决议案授予董事之一般授权中加入38383977870 根据第5项普通决议案本公司所购回之股份数。(100%)(0%)(附注) 附注:有关建议决议案之全文,请参阅股东周年大会通告。 –2–由于建议决议案第一至第六项均获得超过50%票数赞成,所有建议决议案均获正式通过成为本公司之普通决议案。 于股东周年大会当日,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5201123120股,此乃赋予股东权利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及于会上就建议决议案投赞成票或反对票的股份总数。根据上市规则第13.40条,概无股份赋予股东权利出席惟须放弃投票赞成于股东周年大会之任何建议决议案。根据上市规则,概无任何股东须就股东周年大会上的任何建议决议案放弃投票。概无任何股东于通函中表明其拟对股东周年大会上的任何建议决议案投票反对或放弃投票。 所有董事均亲身出席或透过电子形式参与股东周年大会。宋晨曦先生及麦佑基先生亲身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周亚飞先生、魏婷女士、李培勤先生、罗文钰教授及黄嵩先生透过电子形式参与股东周年大会。 承董事会命国美金融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周亚飞香港,二零二四年六月二十七日于本公布日期,执行董事为周亚飞先生及宋晨曦先生;非执行董事为魏婷女士; 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为李培勤先生、麦佑基先生、罗文钰教授及黄嵩先生。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