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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出购股权

2024-07-12 00:00:00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之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Ajisen (China) Holdings Limited 538 授出购股权 本公告乃味千(中国)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7.06A条、第17.06B条及 第17.06C条之规定刊发。 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谨此宣布,于二零二四年七月十二日(「授出日期」),本公司已按其于二零一七年七月十三日采纳之购股权计划(「购股权计划」),向本集团两名雇员(「承授人」)授出合共1000000份购股权(「购股权」),以供认购合共1000000股本公司股份(「股份」),惟须待承授人接纳后,方告作实。 购股权详情如下: 授出日期:二零二四年七月十二日已授出购股权数目:1000000份购股权(每份购股权须赋予购股权持有人认购本公司一股股份之权利) 已授出购股权之行使价:每股股份1.010港元,即以下之最高者: (i) 于授出日期,联交所每日报价表所报的收市价每股股份1.010港元; - 1 -(ii) 紧接授出日期前五个营业日联交所每日报 价表所报的平均收市价每股股份0.978港元;及 (iii) 每股股份面值0.1港元。 股份于授出日期之收市价:1.010港元 购股权之行使期:购股权可于授出日期当日起计之10年内行使,即二零二四年七月十二日至二零三四年七月十一日(包括首尾两日),惟须根据购股权计划的条款受归属时间表及购股权失效所限。 购股权之归属时间表:购股权于五年期间予以归属,当中20%购股权须于每个授出日期周年日予以归属。 表现目标:已授出购股权并不附带表现目标。 于厘定向承授人授出购股权时,薪酬委员会已考虑承授人的表现及过往对本集团的贡献,旨在进一步将激励与创造长期价值挂钩,这符合购股权计划的目的及本公司的习惯常规。 回拨机制:适用于购股权的回拨机制载列于购股权计划条 款及要约信函,包括但不限于承授人终止受聘时的购股权失效,以及承授人违反购股权计划条款时的购股权注销。 财务援助:本集团并未向承授人提供任何财务援助,以便根据购股权计划认购股份。 - 2 -据董事在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就彼等所深知、尽悉及确信:(i)概无承授人为董事、本公司之主要行政人员或主要股东或彼等任何之联系人士(定义见上市规则);(ii)概无承授 人为本集团之高级管理人员(定义见上市规则);(iii)概无承授人为关连实体参与者或服务 提供者(定义见上市规则);及(iv)概无承授人为已授出及将予授出购股权及奖励超过上市 规则项下个人限额1%之参与者。 可供未来授出的股份数目 于购股权授出后,根据购股权计划的计划授权可供未来授出的股份数目为80818882股股份。 承董事会命味千(中国)控股有限公司主席潘慰香港,二零二四年七月十二日于本公告日期,董事会成员包括执行董事潘慰女士、潘嘉闻先生及伍美娜女士;非执行董事重光克昭先生及姚逸安先生;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路嘉星先生、任锡文先生及何百全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