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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面盈利预告

2024-03-04 00:00:00

正面盈利预告 本公告乃味千(中国)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 条例第XIVA部之内幕消息条文而刊发。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通知本公司股东(「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根据本集团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之初步评估,与截至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约人民币143.9百万元相比,预期本集团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将录得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约人民币160.0百 万元至人民币220.0百万元。 董事会认为,本集团财务表现较二零二二年同期为佳主要归因于门店收入较去年同期上升,另外过去两年逐步关闭营运未如理想之门店以改善整体盈利能力之策略已取得初步成果。 本公司仍在落实本集团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年度业绩。本公告所载的资料仅根据董事会及本公司管理层参考本集团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未经审核之综合管理账目而作出,尚未经本公司核数师及董事会之审计委员会审阅及审核,并可能作出调整。本公司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实际年度业绩,有可能与本公告之披露有所不同。股东及本公司潜在投资者务请仔细阅读本公司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年度业绩公告。根据上巿规则,上述公告预计将于二零二四年三月底前刊发。 谨请股东及本公司的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