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换公司秘书、授权代表及法律程序文件代理人味千(中国)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谨此宣布,梁慧娴女士(「梁女士」)已递交辞呈辞任(i)本公司之公司秘书(「公司秘书」);(ii)就香港联合交易所有 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3.05条而言的本公司授权代表及(iii)公司条例(香港法例第622章)第16部下于香港代表本公司接受送达的法律程序文件及通知的授权代表(「法律程序文件代理人」),自二零二三年七月三十一日起生效。 梁女士已确认,彼与董事会并无意见分歧,亦无与其辞任有关的事宜须提请本公司股东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垂注。 董事会进一步宣布,于梁女士辞任公司秘书、授权代表及法律程序文件代理人后,张丽霞女士(「张女士」)已获委任为公司秘书、授权代表及法律程序文件代理人,自二零二三年七月三十一日起生效。 张女士的履历详情如下: 张女士现为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香港中央证券」)管治服务助理副总裁。张女士于企业管治领域拥有14年经验,包括为上市公司提供服务、企业管理及合规服务。在加入香港中央证券之前,彼于提供公司秘书服务方面拥有丰富经验,服务对象涵盖从上市-1-实体到本地及海外私人公司的各种不同实体。张女士亦曾为一家国际外判公司的副董事,该公司向涵盖从上市公司到本地及海外私人公司的各种不同实体提供公司秘书服务。 张女士持有香港岭南大学工商管理学士学位及香港都会大学企业管治硕士学位。张女士为香港公司治理公会及特许公司治理公会会员。 董事会谨借此机会衷心感谢梁女士于任期内为本公司作出宝贵贡献及服务,并欢迎张女士履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