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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修订本公司现有经修订及重列公司细则及采纳经修订及重列公司细则

2024-03-22 00:00:00

建议修订 本公司现有经修订及重列公司细则 及采纳经修订及重列公司细则 本公告由长城天下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51(1)条作出,内容有关建议修订本公司现有经修订及重列公司细则(「现有公司细则」)。 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建议修订现有公司细则,以(其中包括)(i)反映及符合自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起生效有关扩大无纸化上市机制及上市发行人以电子方式发佈企业通讯的最新监管规定及上市规则相关修订;及(ii)使现有公司细则的内务修订更加符合上市规则条文及百慕达适用法律(统称「建议修订」)。就建议修订而言,董事会建议采纳纳入建议修订的经修订及重列公司细则(「新公司细则」)以取代并摒除现有公司细则的全部内容。 采纳纳入建议修订的新公司细则须待本公司股东于本公司于二零二四年六月六日(星期四)举行的应届股东週年大会(「股东週年大会」)上以特别决议案通过后,方可作实。一份载有(其中包括)建议修订详情连同召开股东週年大会通告之通函将在可行的情况下尽快寄发予本公司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