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任执行董事
长城天下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欣然宣佈,张鸿先生(「张先生」)获委任为执行董事,自二零二三年一月五日起生效。
张先生之履历详情载列如下:
张鸿先生,54岁,拥有企业融资、商业及行政管理方面之经验,先后在多间上市及私人企业担任不同管理及高级管理职位。张先生曾于香港多间投资及融资公司担任顾问或总经理,积逾20年经验。彼亦曾于二零一零年至二零一六年出任中国生物科技服务控股有限公司(其股份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GEM上市,股份代号:8037)之董事会主席。于二零零三年至二零零四年,彼为首都创投有限公司(其股份于联交所主板上市,股份代号:2324)之非执行董事。张先生于二零零一年获得香港中文大学之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张先生已与本公司订立董事服务合同,自二零二三年一月五日起为期三年,惟须按照本公司之公司细则于股东週年大会上轮席退任及接受重选。张先生有权收取董事酬金每年1,200,000港元,有关酬金乃参考张先生之经验、于本公司之职务及职责、本公司薪酬政策、本公司表现及当前市况釐定,并将每年检讨。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于本公告日期,张先生(i)与本公司任何董事、高级管理层、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并无任何关係;(ii)并无于或被视为于本公司或其相联法团股份或相关股份中拥有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第XV部所界定之任何权益或淡仓;(iii)于过往三年并无在证券于香港或海外任何证券市场上市之公众公司担任任何其他董事职位;及(iv)于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担任其他职位。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概无有关委任张先生之资料须根据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第13.51(2)(h)至(v)条披露,亦无其他事宜需要本公司股东知悉。
董事会谨藉此机会欢迎张先生加入董事会。